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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申报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
发布时间2024-08-26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10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》,学校决定对2024年起立项的此类项目运行模式进行调整,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项目运行模式调整

(一)项目立项

由原来的教育部公布立项结果调整为学校确定立项项目。项目的申报工作也由每年定期改为根据相关企业发布的项目指南“随时申报”。申报流程、方法与之前一致,教师申请企业项目、企业进行项目遴选、校企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等流程仍需通过项目管理平台进行。本通知发布前已立项的项目,仍按原有模式运行。

(二)项目结题

由原来教育部公布结题验收结果调整为学校发布结题验收结果。项目实施期限到期后,项目负责人可随时通过项目平台向合作企业提交结题报告、结题成果等材料,企业进行结题验收并形成验收结论,对已完成企业结题审核的项目,学校进行验收并发布结题验收结果。

(三)项目认定

对于当年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,教育部组织开展项目认定工作。学校择优推荐当年已结题项目,由河南省教育厅主管部门遴选不超过20%的项目作为“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”;同时由河南省教育厅主管部门遴选不超过50%的“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”推荐至教育部,再由教育部组织开展“教育部优秀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”的认定。

二、2024年项目申报工作安排

(一)申报流程

1.注册账号:登录“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”(网址http://cxhz.hep.com.cn),已经注册的教师可直接登录查看进行项目检索申报,首次登陆须注册账号,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。

2.检索项目:注册登录后点击“产学合作”-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”,在“企业项目列表”页面中,可根据“企业名称”“项目名称”“项目类型”“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”检索项目。

3.下载申报书:可在“项目申请表单”页面或“产学合作一常用文件下载”页面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。确定申报意向后,点击“企业项目列表”页面中的“申请”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、上传申报书。在“项目申请表单”页面,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,确认无误后点击“申请”按钮提交项目申请。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“产学合作”-“管理项目申请”的“待办”列表中查看(如项目未显示,请点击“刷新”按钮)。

4.核准项目负责人:“项目负责人”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,请确保“项目申请表单”页面中的“项目负责人”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。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。请勿代替他人申报,以免影响立项结果。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(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),超过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。

5.协议签署:校企双方审核通过的项目,申报人通过学校OA提交产教融合项目合作协议签订审批表,签署合作协议,协议须明确项目内容、资助形式及时间、预期成果、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。

(二)申报要求

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学校推进校企合作、提高实践育人水平、加强创新探索的重要抓手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、积极动员、精心组织,各教学单位全年择优申报不少于2项。

请各单位于每季度末(3月、6月、9月、12月)15日前将《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》和《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》(见附件)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产教融合办公室,电子版以“项目负责人+项目名称”命名发送至sqxycjrh005@163.com。

联系人:刘娜娜  联系电话:7375967

附件: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.xlsx

 

  

产教融合办公室 

2024年8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