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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 根据《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计划(2021—2024)》(教产专〔2021〕1号)文件精神和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平台《关于征集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“十周年系列典型案例”的通知》要求,学校组织开展项目典型案例征集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 一、征集内容 “十周年系列典型案例”分为“十周年高校典型案例”、“十周年企业典型案例”和“十周年项目典型案例”三部分。学校推荐目标为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“十周年项目典型案例”。 二、征集要求 1.历年已完成结题验收的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。 2.已入选历年优秀项目案例的项目可以重新整理材料申报。 3.申报案例不限于文字、图片、视频等形式,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,聚焦重点领域及“四新”建设,以产业需求为导向,突出产学合作的机制、模式、质量和内涵,理念先进、合作规范、成果显著、影响力大、辐射面广,具有示范意义及推广价值。 4.项目负责人须对所提交宣传素材的真实性、原创性负责,确保案例素材中不存在抄袭、侵犯他人著作权等行为。 三、申报方式 1.即日起-6月21日:项目负责人填写十周年项目典型案例申报材料(见附件1),经项目负责人签字、企业盖章后,报所在单位初审。 2.6月24日-6月28日:学校将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汇总后,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并择优推荐。 3.7月1日-7月5日:项目负责人将申报材料提交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(平台网址http://cxhz.hep.com.cn,访问路径:“产学合作”-“十周年项目典型案例提交”)。 四、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6月21日前将《十周年项目典型案例申报书》、《十周年项目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》(见附件2)及相关材料、宣传素材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盖章后报送产教融合办公室,电子版以“项目负责人+项目名称”命名发送至邮箱:sqxycjrh005@163.com。 联系人:刘娜娜 联系电话:0373-7375967
产教融合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 |